申请人增加或变更请求事项,如何处理
问:申请人增加或变更请求事项,如何处理?
答:
1、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2、对于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3、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