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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增加或变更请求事项,如何处理

问:申请人增加或变更请求事项,如何处理?

答:

1、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2、对于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3、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