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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的事故车辆经检验、鉴定后,如何处理

问:扣留的事故车辆经检验、鉴定后,如何处理?

答: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