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的事故车辆经检验、鉴定后,如何处理
问:扣留的事故车辆经检验、鉴定后,如何处理?
答: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