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护理费标准是什么
问: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护理费标准是什么?
答:1.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2.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3.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