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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护理费标准是什么

    问: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护理费标准是什么?

    答:1.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2.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3.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