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后如何办理残疾抚恤关系移交
问: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后如何办理残疾抚恤关系移交?
答: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必须自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必须进行审查、登记、备案。审查的材料有:《户口簿》《残疾军人证》、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或者武警后勤部卫生部、武警边防部队后勤部、武警部队消防局、武警部队警卫局)建制的《军人残疾登记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