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居住的门诊特殊疾病患者怎样就医报账
问:异地居住的门诊特殊疾病患者怎样就医报账?
答:办理了异地居住登记备案的参保职工:其办理了门诊特殊疾病一类的,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于年底一次性划入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上自主使用,不再报账;其办理了门诊特殊疾病二类的,在未实行联网结算前,凭社会保障卡、发票原件、处方(清单)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局按参保地二级医院住院支付政策报销。
办理了异地居住登记备案的参保居民:其办理了门诊特殊疾病的(含一类、二类),在市外定点服务单位发生的我市门诊特殊疾病合规医疗费用,在未实行联网结算前,凭社会保障卡、发票原件、处方(清单)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