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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行政许可实施依据

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行政许可实施依据?

答: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101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