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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筑业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处罚实施依据

问:对建筑业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处罚实施依据?

答:《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