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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处罚实施依据

问:对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处罚实施依据?
答:《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