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我市政府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当向谁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广元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对我市政府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