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对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怎么办
问:申请人对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怎么办?
答:申请人对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国务院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行政复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