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规范林地上林木采挖行为作了哪些规定
国家为规范林地上林木采挖行为作了哪些规定
问:国家为规范林地上林木采挖行为作了哪些规定?
答:采挖林地上的林木,应当依法办理采伐许可证,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挖,依照《森林法》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的除外。采挖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中关于面积、蓄积、强度、坡度、生态区位等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控制单位面积的采挖株数和采挖间距。采挖胸径5厘米以上林木的,要纳入采伐限额管理。采挖林木由林权权利人向相应的采伐许可证核发部门提出申请,提供包括采挖林木的地点、树种、面积、蓄积、株数、权属、更新措施和移植方案等内容的材料。采伐许可证核发部门应在采伐许可证上标注“林木采挖”。首次采挖后进行假植的林木,可凭原采伐许可证再次进行移植,不再重新申请办理采挖手续。对林农个人申请采挖人工商品林,可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深入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林资规〔2019〕3号)要求,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