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具体包括哪些?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具体包括哪些?
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其中,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包括下列内容:(一)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咨询;(二)提供避孕药具及相关的指导、咨询、随访;(三)对已经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提供相关的咨询、随访。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包括: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治疗;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项目。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包括:放、取宫内节育器、终止早期妊娠手术、输卵(精)管绝育术、皮下埋植避孕术、终止中期妊娠手术、输卵(精)管吻合术、应用麻醉镇痛技术施行负压吸宫术。
依据: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六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第七条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包括下列内容:(一)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咨询;(二)提供避孕药具及相关的指导、咨询、随访;(三)对已经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提供相关的咨询、随访。
第八条 县级以上城市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下列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一)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
(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治疗;
(三)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
(四)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项目。具体项目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规定。
第九条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下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
(二)取出宫内节育器;
(三)输卵(精)管结扎术;
(四)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上述全部或者部分项目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其申请的项目,进行逐项审查。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批准,并在其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项目。
2.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一)》的通知(国计发〔2001〕140号)。
3.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二)》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