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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顺产接产的人员是否需要取得助产技术类《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负责顺产接产的人员是否需要取得助产技术类《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答:需要。

分娩全过程即总产程,指从规律宫缩开始至胎儿、胎盘娩出的全过程,分为如下三个产程:第一产程指临产到宫口开全;第二产程指从子宫颈口开全至胎儿娩出的间隔;第三产程指胎儿娩出至胎盘的间隔。必须连续动态观察并记录宫缩与胎心。第二产程应对母体与胎儿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在整个分娩过程中,需要观察产程进展,密切监护母儿安危,尽早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在分娩过程中可出现一些严重威胁母婴生命安全的并发症,如产后出血、羊水栓塞、子宫破裂等,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助产分为顺产接产及手术助产,其中涉及医生、护士均应取得助产技术类《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依据:

1.《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  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2.《妇产科学》第九版。

3.《临床诊疗指南》妇产科学分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