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核发办事指南
问: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核发办事指南?
答:一.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核发 | ||
受理机构 | 乔庄镇人民政府 | 决定机构 |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办结 时 限 | 4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 限 | 40个工作日 |
中介服务 | 不涉及中介服务 | 特别程序 | 无 |
二.办事地点/时间
地址 | 乔庄镇社会事务办 |
时间 | 工作日:上 午 08:30-12:00 下 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如需办理,请工作时间提前预约。 |
联系电话 | 15983925558 唐 纲 (乔庄镇社会事务办) 0839-2360890 (乔庄镇社会事务办) |
三.申请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本镇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且未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男性59岁申报,60岁开始享受待遇,女性57岁申报,58岁开始享受待遇)
四、申报材料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
2.子女身份证或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
3.结婚证或其他婚姻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4.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材料(准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5.批准再生育的需提供生育证(验原件)。
五.审批流程
申请人到所在村(社区)便民代办站或镇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窗口工作人员初审资料要素齐全、内容符合审批要求,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工作人员审查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