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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请办事指南

问: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请办事指南?

答:一、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受理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请

受理机构

乔庄镇人民政府

决定机构

青川县民政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

  

30个工作日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特别程序

公示和抽查核实

二、办事地点/时间

  

乔庄镇社会事务办

  

工作日:上 午08:30-12:00

        下 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如需办理,请工作时间提前预约。

联系电话


0839-2360867(乔庄镇社会事务办)

三、申请条件

(一)凡具有乔庄镇户籍的城乡居民,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临时救助:

1.因地震、地质灾害、洪涝、火灾、交通事故等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房屋垮塌、家庭财产严重受损、家庭主要劳动力伤亡,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2.家庭成员突发重特大疾病急需资金住院治疗的困难家庭;

3.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等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数额较大,且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难以维持的家庭;

4.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建档立卡户和城乡低保家庭;

5.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临时严重困难的家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临时救助: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经有关机构提供就业机会而拒不就业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村(居)委员会组织公益性服务劳动的;

3.赡(抚、扶)养人具有赡(抚、扶)养能力,而不履行赡(抚、扶)养义务的;

4.因打架斗殴、交通肇事、酗酒、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5.参与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活动的;

6.危害国家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的;

7.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的;

8.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无正当理由的。

四、申报材料

临时救助申请人应按规定填写临时救助申请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确认。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一)临时救助申请书(内容填写准确、真实、申请人签字,村/居委会加盖公章);

(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

(四)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五、审批流程

1.网上申请

社会公众可通过微信关注民政厅公众号“四川民政发布”,查找“救助申请”,并点击“在线办理”,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随即完成网上申请。  

2.现场申请

申请人到所在村(社区)便民代办站或镇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窗口工作人员初审资料要素齐全、内容符合审批要求,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工作人员审查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