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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办事指南

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办事指南?

答:一、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受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

受理机构

乔庄镇人民政府

决定机构

青川县民政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

  

9个工作日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特别程序

公示和抽查核实


二、办事地点/时间

  

乔庄镇社会事务办

  

工作日:上 午08:30-12:00

        下 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如需办理,请工作时间提前预约。

联系电话


0839-2360867(乔庄镇社会事务办)

三、申请条件

指青川县户籍,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肢体1/2级、精神3/4级)、重病(县级医院以上出具病历、诊断证明或出院证明)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需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出具死亡或失踪法律文书原件)另一方符合上述条件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四、申报材料

个人申请: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时填写《青川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同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属重残的,提供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

2、属重病的,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或出院证明。

3、属服刑的,提供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4、属被强制戒毒的,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安或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5、属死亡的,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6、属失踪的,提供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民事判决书;

7、属失联的,提供当地公安机关查寻无果的信息材料。

8、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儿童监护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

五、审批流程

申请人到所在村(社区)便民代办站或镇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窗口工作人员初审资料要素齐全、内容符合审批要求,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再实行网上申报,县民政局办件人员网上审核,材料齐全、内容符合审批受理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