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入
问: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入?
答:凡自愿来川(除成都市外)工作的专科以上毕业生,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先行落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常住地直接登记为家庭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就业地人才交流中心登记集体户。本地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入学前户籍地或者现家庭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对入学前为农业户口的学生,因退学、开除而回迁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转为农业口。大中专毕业生包括技工院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