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业务知识库 » 详情
对经营者和旧电器电子产品市场不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程序

问:对经营者和旧电器电子产品市场不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程序?

答:1.案件来源(市县交办、有关部门移送、举报投诉、新闻媒体曝光、执法人员巡查发现),2.执法大队立案审核(不予立案、立案、移送有关部门),3.调查取证(检查、到有关部门取证、询问、其它),4.处罚建议,5.分管领导审核(局领导组织重大案件集体讨论),6.局领导审核,7.告知(告知陈述申辩权、听证权),8.受理并组织听证,9.作出处罚决定或不予处罚,10.送达,11.重大处罚行为报送备案,12.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