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公司约投挂号信函业务收寄处理办法
问:约投挂号信函业务收寄处理办法
答:一、约投挂号信函使用专用号码段,其他规则与给据邮件条码
相同。对指定的约投挂号信函大客户,预先分配专用号段。
二、约投挂号信函在营业信息系统中按相应种类代码完成收寄。
按现金或记欠方式付费,逐件打印或粘贴邮资符志。邮资机金额打
印全额标准资费。
三、邮政人员必须与客户当面交接验视,验视无误,方可收寄。
应验视如下内容:
(一)验视邮件重量、规格、封装是否符合规定,超重、规格
不符的邮件,一律不得收寄。
(二)验视邮件内件是否符合禁限寄规定,尤其是信函状小样
试用品要重点验视,对于小样试用品等无法上信函分拣机处理的信
件,信封正面标明“禁上信函分拣机”。
(三)根据大宗客户提交的“约投挂号信函交接单”上注明的
批次、件数点核实物,确保实物与信息数据一致。若不一致,应再
逐一核对并修改相关信息后方可接收。
(四)验视无误,大宗客户与邮政收寄点双方在“约投挂号信
函交接单”(一式两联)上签字确认,各执一联作为凭据。交接单
上要注明日期、总件数、应收邮费等。
四、客户自行交寄的,原则上应提供规范的电子版邮件信息,
包括邮件条码、收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寄达局所在省、寄
达局所在市(县)。邮政收寄点将信息导入营业信息系统,完成收
寄。如客户不提供规范的电子版邮件信息,则由收寄点在营业信息
系统逐件录入邮件信息,完成收寄。收寄完成后,应打印相应单式,
并核对注明内容,如发现邮费或件数不符,应立即查明原因,确保
营业信息系统收寄信息与实物相符。
五、由邮政企业代为制作的,应在信息预处理后制作,并将信
息批量导入营业信息系统,收寄点确认实物与信息后完成收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