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专递邮件收寄处理办法
问:法院专递邮件收寄处理办法
答:一、法院专递邮件一律采取上门揽收形式收取邮件,各级邮政
企业的收寄单位,采取专人定点上门服务、派驻制等方式,为各级
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提供法院法律文书专递服务。
二、收寄法院专递邮件,应使用专用于“法院专递”的法院专
递邮件详情单和法院专递专用封套一体化封套。详情单和封套由最
高人民法院与邮政集团公司共同确定,指定生产单位印制,详情单
使用专用号段。
三、寄递法院专递邮件,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负责寄
递的人员,应在详情单上使用碳素笔或钢笔(或打印机)清晰填写
收、寄件人的姓名、详细地址(地址应注明街道名称及门牌号码)、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将有关文书及材料装在邮政收寄单
位向法院提供的专用特快专递封套内,由当地邮政收寄单位按照商
定的时间上门收寄。
四、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的寄递人员在交寄时,应对
“同住的成年家属是同一案件中另一方当事人”的法院专递邮件,
在详情单对应的“文书名称”处用红色标注“〇”,此类邮件投递
时不得由同一地址的他人代收,必须本人签收。
五、收寄法院专递邮件必须严格填写特快专递邮件交寄清单中
的客户名称及代码、邮件件数及业务种类等项目,并由揽收员及寄
件人签字确认。
六、完成法院专递邮件收寄后,收寄人员要填写用于寄递“法
院专递”回执联的反向邮件详情单(必须使用特快专递详情单,不
得使用专用于“法院专递”正向邮件的详情单),寄件人地址为正
向邮件的投递机构地址,其中,收寄人员负责填写地址中的省、市
(直辖市为市、区)信息,寄件人姓名、电话 / 手机、单位名称
等信息由正向邮件的投递人员负责补齐(如正向邮件由广东省广
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营业部张三投递,则张三在投递完成后,需在
反向邮件详情单上补充以下信息:寄件人:张三,电话 / 手机:
13900000000,单位名称:广东邮政分公司广州市珠江新城营业部,
地址:广东省(市)广州市(区)天河区珠江新城甲子路 8 号 1 楼,
邮编:510627)。同时,要在内件品名处填写回执名称(法院专递“回
执联”1 份),并在备注栏中填写对应的正向邮件号码,在详情单
面单上标注或套打“法院专递回执”字样。
七、收寄人员将填好的反向邮件详情单装入法院专递专用一体
化封套的返单背胶袋中,返单背胶袋位于法院专递邮件专用一体化
封套的正面(“详情单粘贴处”的反面)。
八、收寄法院专递邮件时,收寄人员要严格检查封装是否完好,
详细填写登记法院专递邮件交寄簿,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
一份,以备邮件查询、签收回执和责任划分。
九、收寄网点确认回执的反向邮件详情单号码后,应提供给各
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的寄递人员,便于寄递人员后续查询。
十、跨区域法院专递收寄处理需各级邮政分公司应指定专门的
收寄单位,及时收寄本地市邮政集约送达服务中心打印制作的法律
文书邮件。
十一、信息录入
(一)收寄信息录入
1. 各收寄单位在法院专递正向邮件收寄录入时,在扫描详情单
号码后,应同时扫描反向邮件详情单号码,信息系统将自动对正、
反向邮件进行关联。
2. 各收寄单位收寄跨区域法院专递邮件时,在新一代系统中,
进入“跨区域法院专递收寄”菜单,选择可售卖产品为“跨区域法
院专递”,选择订单渠道为“无”或者“大客户订单接口”,输入
邮件号,显示邮件预告信息,核对无误后进行收寄。
3. 各投递单位完成跨区域法院专递邮件的妥投信息录入后,系
统将提示对反向邮件进行收寄处理。投递人员使用 PDA 手持终端进
行操作,同时完成正向邮件投递及“回执联”邮件收寄。
(二)反向邮件收寄信息录入
各投递单位完成法院专递邮件的妥投信息录入后,按系统提示
对反向邮件进行收寄处理。
十二、“回执联”的实物处理
(一)原收寄单位将收到的反向邮件交指定内部处理人员进行
处理,录入反向邮件妥投信息。
(二)原收寄单位收到投递单位寄回的法院专递回执邮件后,
应及时取出“回执联”,与相关出口清单进行核对,并由“法院专递”
项目管理指定人员将“回执联”送交至法院,与法院网点指定人员
进行交接,勾挑“法院专递”邮件交接簿相关栏目,双方签字后,
各执一份。
(三)在收到无法投递而退回的法院专递邮件或遇有其他特殊
情况时,应由法院项目管理人员及时与法院联系,按其提出的意见
妥善处理。
(四)收寄单位负责法院专递邮件“回执联”的整理归集,要
及时勾核法院专递邮件交接簿,催缴未及时反馈的“回执联”。
十三、法院专递邮件在收寄单位寄往收件人的寄递过程中,如
发生丢失、损毁,邮政营业网点应迅速查清责任,并与法院协商,
补办相关手续,免费重新寄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