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后,应当出具什么?
回答: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6号令第三十条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后,应当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
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对职业病诊断医师签署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进行审核,确认诊断的依据与结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并在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上盖章。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书写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