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问:哪些人员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答: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城镇户籍人员、在常住地居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城镇常住人员、土地被依法征用剩余面积低于所在县区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农村劳动者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下列人员:
(1)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2)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
(3)低收入家庭人员: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广元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城乡低收入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的人员;
(4)就业困难的脱贫劳动力;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申请认定时已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三次非因本人原因未能就业的人员。
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