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家暴多部门联动合作机制中,人民检察院的职责是什么
问:在反家暴多部门联动合作机制中,人民检察院的职责是什么?
答:1.依法做好打击犯罪的工作。
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的家庭暴力犯罪案件没有依法立案的,侦查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及时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批准逮捕、是否起诉的决定,对人民法院在审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中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对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由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2.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
学习反家暴法的法律精神和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重点制度,明确人民检察院应承担的责任及如何与其他部门的配合衔接等。
建立涉及家庭暴力案件的统计制度,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计数据。
3.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加大在司法过程中的普法力度,使办案过程成为向群众宣传法律、普及反家暴知识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