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分立、合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问:办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分立、合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办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分立、合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学校董事会关于分立、合并办学决议;
2.含第三方机构作出的资产清理报告;
3.申请报告;
4.拟办学校章程;
5.《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6.用于教学和实操培训的设施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