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业务知识库 » 详情
办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分立、合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问:办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分立、合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办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分立、合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学校董事会关于分立、合并办学决议;

2.含第三方机构作出的资产清理报告;

3.申请报告;

4.拟办学校章程;

5.《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6.用于教学和实操培训的设施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