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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存档案的时候被告知缺少材料的怎么办

问:我在存档案的时候被告知缺少材料的怎么办?

答: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在接收档案时,本着实事求是、便民利民的原则,对缺少材料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认真审核和甄别档案材料,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关键材料一般是指用于核定存档人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