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学校毕业后,学校把档案给了个人,让自己到人才交流中心存档,请问这样符合规定吗,需要怎样处理
问:我从学校毕业后,学校把档案给了个人,让自己到人才交流中心存档,请问这样符合规定吗?需要怎样处理?
答:按照(川人社发〔2016〕31号)文件规定: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建议您将档案通过之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按正常程序转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