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
EN
|
无障碍浏览
|
适老化
|
长者专区
|
网站支持IPv6
热门搜索:
社保
公租房
十四五
公积金
结婚
市政府
市长
袁华兵
副市长
李建军
魏大勇
伍荣华
吴勇
刘素英
张世忠
陈全章
格日乐
张勋图
秘书长
任湘涛
政府常务会议
|
机构职能
|
要闻动态
政务公开
基层政务公开
基础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公开
政府文件
政府规章库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文件库
解读
政务服务
个人服务
法人服务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公共服务清单
通办事项清单
跑腿次数清单
公共数据开放
数据发布
办事统计
互动交流
智能问答
书记信箱
市长信箱
在线访谈
调查问卷
意见征集
结果反馈
回应关切
网站留言
12345知识库
印象广元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业务知识库 » 详情
咨 询:
我不慎将护士资格证遗失了,请问补办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回 答:
我不慎将护士资格证遗失了,请问补办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依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四川省执业护士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护士执业证书》遗失后,持证人应在市州以上党报予以公告声明遗失证书作废后,持《四川省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身份证明原件(交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到所在地市州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办《护士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