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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村(社区)干部有哪些情况不享受离职生活补助

问:离职村(社区)干部有哪些情况不享受离职生活补助?

答:(一)受到留党察看及其以上党纪处分或受到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行政处分的;

    (二)曾触犯刑律受刑事处分以及被送劳动教养的;

    (三)本人在职期间被撤职、罢免或未经组织同意擅自离岗被免职的;

    (四)其他经组织认定、不符合给予补助条件的。

     已享受过一次性离职补助的,必须在退还已领取补助金的前提下,方可按《关于印发<广元市离职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广委办〔2011〕113号)规定享受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