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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如何执行?

问: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如何执行?

答: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23〕5号)要求,“对暂时缴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申请审核通过后,实行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政策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结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http: //xwqy.gsxt.gov.cn/)查询结果认定,具体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落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