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户的规定
问:销户的规定?
答:1.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客户销户,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销户必须停止全部用电容量的使用;
(2)客户已向供电企业结清电费;
(3)查验用电计量装置完好性后,拆除接户线和用电计量装置;
(4)客户持供电企业出具的凭证,领还电能表保证金与电费保证金;
2.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以销户终止其用电。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
3.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用户破产时,供电企业应予销户,终止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