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业务知识库 » 详情
商业用气设备的排烟设施怎么设置?

问:商业用气设备的排烟设施怎么设置?

答: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版)10.7.5 规定:燃气用气设备的排烟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使用固体燃料的设备共用一套排烟设施;每台用气设备宜采用单独烟道;当多台设备合用一个总烟道时,应保证排烟时互不影响; 在容易积聚烟气的地方,应设置泄爆装置;应设有防止倒风的装置;从设备顶部排烟或设置排烟罩排烟时,其上部应有不小0.3m 的垂直烟道方可接水平烟道;有防倒风排烟罩的用气设备不得设置烟道闸板;无防倒风排烟罩的用气设备,在至总烟道的每个支管上应设置闸板,闸板上应有直径大于 15mm 的孔;安装在低于 OOC 房间的金属烟道应做保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