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每年都需要提交吗
问:《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每年都需要提交吗?
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符合规定的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广元市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