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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需在何时提交声明

问: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需在何时提交声明?

答:纳税人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1号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仅需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时,通过电子广元市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一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其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