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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违规携带的物品按哪些规定处理

问:旅客违规携带的物品按哪些规定处理

答:1.在乘车站禁止进站上车。

2.在车内或下车站,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应自上车站至下车站补收行李运费。对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活动物,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行李运费。

3.发现危险品或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行李运费。危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4.如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价值低于运费时,可按物品价值的50%核收运费。

5.补收运费时,不得超过本次列车的始发站和终到站。不能判明上车站时,自始发站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