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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信访案件的规定是什么

问:检察机关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信访案件的规定是什么?

答:负责控告申诉的检察部门可以依照《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向下级人检察院交办涉及行政诉讼监督的信访案件。上级人检察院控告神部门可以代表本院向下级人民检察院交办下列重要信访事项:(一)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二)举报内容较详实,案情重大,多次举报未查处的;(三)不服人检察院处理决定,多次申诉未得到依法处理的;(四)检察长批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