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经营协议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问: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经营协议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经营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数量、使用方式、期限等;
(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标准;
(三)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变更、终止和延续等;
(四)履约担保;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七)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在协议有效期限内,确需变更协议内容的,协议双方应当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