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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工作,人民警察不得少于几人

问: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工作,人民警察不得少于几人?

答:公安机关进行询问、辨认、检查、勘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调查取证工作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执法身份。

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等工作,可以由一名人民警察带领警务辅助人员进行,但应当全程录音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