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支付管理病种待遇认定
问: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认定标准?
答:国家谈判药品中的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实行“五定”管理,即定认定机构、定治疗机构、定责任医师、定供药机构、定用药患者,全省范围内“五定”结果互认。参保人员使用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应当向认定机构申请,建立实名档案,药品费用按标准单独报销。其中,高值药品纳入乙类药品目录,药品费基本医保报销比例与单行支付药品一致,个人自付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经办管理流程按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川医保发〔2022〕4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