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中被诉行政机关以外的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调取证据的规定是什么
问:检察机关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中被诉行政机关以外的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调取证据的规定是什么?
答:被诉行政机关以外的当事人对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在原审中向人民法院申请调取,人民法院应当调取而未予以调取,在诉讼监督阶段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调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取:
(一)由国家机关保存只能由国家机关调取的证据;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
(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依照前款规定申请调取证据,人检察院认为与案件事实无关联、对证明案件事实无意义或者其他调取收集必要的,不予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