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问:如何判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答:根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八条,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企业存在本标准第三条规定情形或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未按规定在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驾驶区域安装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的;
(二)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动力电池超过质保期,未按规定及时更换仍继续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