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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问:如何判定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答:根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九条,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存在本标准第三条规定情形或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或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不一致的;

(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网约车平台公司)未在App显著位置设置“一键报警”,或虽设置“一键报警”但无法正常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