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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发觉新的病、虫应怎么办

问:公众发觉新的病、虫应怎么办

答:公众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如发觉新的病、虫,应当准时向当地植物检疫机构报告,由植物检疫机构进展认定,经调查确认为新发生病、虫的,当地植物检疫机构将根据程序上报上级植物植物检疫机构。省级以上植物检疫机构将进展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与评估,明确其检疫地位。植物检疫机构应向社会公布农业植物疫情报告联系方式。对于发觉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单位或个人,农业行政部门或其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将赐予必要的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