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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享受什么待遇

问: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享受什么待遇?

答: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从2011年7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为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发放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储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