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业务知识库 » 详情
带薪年休假休假条件和休假天数有什么规定

问:带薪年休假休假条件和休假天数有什么规定?

答: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余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1、3、4、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