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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单位应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参保范围

问:哪些单位应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参保范围?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四川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45号)文件规定,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单位参保范围为:一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二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三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有关规定分类改革后的行政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