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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夫妻个人财产

问:什么是夫妻个人财产

答:《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夫妻个人财产独立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外,夫妻双方对各自的个人财产享有独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他人不得干涉。具体而言,夫妻个人财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结婚之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如婚前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该赔偿或补偿对个人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当专属于个人所有。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为了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意愿,保护公民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权,遗嘱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财产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该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专属于个人使用的特点,如个人的衣物、鞋帽等,应当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该项属于概括性规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个人独立意识的增强,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也将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