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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问:如何理解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答:《民法典》第1056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姓名是一个人区别于其他人的特定符号,也是自然人特定化的社会标志。《民法典》第1012条规定,每个人都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具体到夫妻之间,在古代,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都有妇女从夫姓的旧俗,这是夫权婚姻的产物。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男女平等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亦是男女平等和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精神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