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被自行车撞伤,能否扣留对方的自行车
问: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被自行车撞伤,能否扣留对方的自行车?
答:《民法典》规定了“自助行为”制度,可以在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