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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林区划界定是如何开展的

问:公益林区划界定是如何开展的

答:《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规定,国家级公益林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区划界定和申报工作。在区划界定过程中,对非国有林,地方政府应当征得林权权利人的同意,并与林权权利人签订管护协议。区划界定结果应当公示。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对省级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核查、核准,核准的主要结果呈报国务院,由国家林业局分批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