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厂房、仓库的出租人应当履行哪些消防安全职责?
问:租赁厂房、仓库的出租人应当履行哪些消防安全职责?
答:出租人作为租赁厂房、仓库的所有权人,依法对租赁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负责,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保证本质安全的职责,向承租人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厂房、仓库。二是安全交底的职责,事先告知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相关的消防安全要求,包括消防管理要求、建筑消防安全情况等。三是制止违法行为的职责,向承租人了解租赁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制止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四是督促管理的职责,督促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五是传达工作要求的职责,及时向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传达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同时,《办法》还规定,除另有约定外,租赁厂房、仓库消防设施的维修应当由出租人负责。